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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及条件详细解析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前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海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及条件详细解析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砖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5、股权追溯无外资。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4、企业章程

5、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砖人员简历和砖证明

6、三名人员缴纳两个月的社保

7、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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