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出版物办理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出版物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以及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证
4、法人身份证彩色照片以及复印件
5、公章
6、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个体户,有限合伙不能办理)
出版物办理流程
1、到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换证、年检时,需要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以上条件材料齐全,7-10天可以下证
注意事项: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个体户,有限合伙不能办理)
许可证的换证、年检需要提供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